4402.6亿,增4.7%!2022年淄博市经济运行承压稳进 稳中向好

搜狐焦点淄博站 2023-01-30 17: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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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 淄博市统计局发布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 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4402.6亿元.

1月30日

淄博市统计局发布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

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4402.6亿元

2022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和散发多发的疫情冲击,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动能转换提速增效、市场运转平稳有序、社会需求持续恢复,经济运行呈现承压稳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打下了良好基础。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4402.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8.6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2193.7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2020.3亿元,增长4.4%。

一、产业发展总体稳定,供给能力不断提升

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巩固。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4.4亿元,比上年增长5.5%。积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全年粮食生产实现“三增”,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26.6万亩,增长0.2%;粮食总产量达到146万吨,增长0.8%;实现粮食单产446.8公斤/亩,增长0.6%。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5.7万吨,禽蛋产量11.3万吨,牛奶产量14.5万吨。

工业生产增势稳定。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5%,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9个、1.4个百分点。重点行业贡献突出,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有7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其中,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22.1%、19.3%、10.9%,合计拉动全市增速4.8个百分点,对工业稳增长形成了有力带动。

服务业运行平稳良好。全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4%,分别比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加快0.7个、0.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4.9%。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8亿元,增长12.7%,分别高于全国、全省8.8个、3.9个百分点。10个门类行业中有8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61.1%、41.2%、16.9%,合计拉动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11.8个百分点。

二、社会需求复苏分化,重点领域韧性增强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1%,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3个、1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3位。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6.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7.6%。从重点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5.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长26.8%,均高于全部投资增速水平。

消费市场承压运行。受四季度以来疫情扰动影响,消费领域恢复略有放缓。全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4.5亿元,比上年下降1.1%,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9%。21个限上商品类别中有13个类别零售额呈正增长,其中10个类别实现两位数增长。基本生活和升级类消费稳步回升。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0.7%、92%;金银珠宝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1%、37%、18.4%。

外需潜能有效释放。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额1234.1亿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完成进口额502.5亿元,增长6.2%,完成出口额731.6亿元,增长1%,对“一带一路”市场和RCEP国家出口额分别达到315.2亿元、234.4亿元,分别增长8.8%、9.7%。全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达10.3亿美元,增长25.8%,首次突破10亿美元大关,创历史新高。

三、动能转换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现代化工业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制造业,全年实现制造业增加值1733.8亿元,增长4.1%,占GDP比重达到39.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7%,为稳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壮大。深入实施“四强”产业攀登计划,全市“四强”产业增加值增长11.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3%,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2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相关行业保持快速增长,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3.9%、60.3%、16.1%,分别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2个、0.3个、0.2个百分点。年内全市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57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40家,8家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工业经济潜力得到充分释放。

需求动力协调发展。聚焦精准有效投资,新兴产业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四新”经济投资增长25.9%,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9.6%,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技术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45.6%、27.6%,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分别达到6.1%、56.5%,分别比上年提高1.1个、4.2个百分点。消费实现新转变,新兴消费增势迅猛,限额以上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分别增长34.7%、15.7%、190.3%;线上消费表现亮眼,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66.8%,占全市限上商品零售比重较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

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坚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持续做好谋划布局、要素供应等服务保障工作。全年全市实施市重大项目530个(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247个、续建项目203个、准备类项目80个),总投资595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290亿元,较上年增加121亿元,投资完成率达到103.3%;新开工项目251个,较去年同期多开工7个,开工率达到101.6%。齐翔腾达系列项目、高新区储能谷一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相继竣工投产。全年全市到位省外资金达620.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08.9%。全市新引进过亿元项目398个,增长17.4%,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17.1%。

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全市年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5.2万家,比上年末增长6.2%,其中,年内新增企业数量达到2.7万家。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全年全市社会融资增量达723.84亿元,连续两年突破700亿元大关。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716.7亿元,增长10%,较年初增加428.9亿元,其中企业贷款和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分别增长13.4%、28.9%,分别快于全部贷款水平3.4个、18.9个百分点。四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达到118.5和118.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08.6和110.8,均高于100的临界点。

财政收入质效提升。全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9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在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和助企纾困减税的大背景下,全市财政收入规模仍创近四年来最好水平,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达到401.8亿元,增长6.15%。

四、民生基础巩固夯实,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稳就业和稳物价政策成效显著。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9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2%;开展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为2.34万符合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家门口”就业问题。物价水平保持温和上涨。持续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调控力度,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累计上涨1.3%,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烟酒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0.3%、0.9%,医疗保健类、衣着类价格分别下降0.1%、2.5%。

居民收入水平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885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684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72元,增长6.8%,均快于GDP增速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14,比上年收窄0.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高品质民生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1.5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6.5%、5.4%、12.8%。全市年内新改扩建幼儿园42所,增加学位5000余个,295所学校建成智慧校园;集采药品销售药店超630家,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到52种,AED配置密度居全省首位;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增幅均超过10%;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6天,较上年增加14天,NO2、PM10、PM2.5、CO平均浓度分别较上年改善5.7%、2.6%、8.5%、18.8%。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的起步之年。下阶段,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重提质效、扩内需、补短板,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注:

1.按照GDP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1年,淄博市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4169.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4%。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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