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政府公布《淄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内含重大民生福利……

淄博高新创业 2017-07-21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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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淄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脱贫攻坚的思路目标、战略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总体目标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7月1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淄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脱贫攻坚的思路目标、战略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总体目标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市定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摘帽。到2020年,全市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0 1

产业扶贫

因地制宜实施“种养加”产业项目,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林果、小杂粮、中药材种植,特色畜禽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项目。2017—2018年,以沂源县全域,博山区池上镇、源泉镇、石马镇、博山镇,淄川区太河镇、西河镇、寨里镇等南部偏远山区为重点,继续支持实施“种养加”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0 2

乡村旅游扶贫

推进乡村旅游开发,扶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农家餐饮、乡间民宿以及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实施乡村旅游的“后备箱”工程,推动农村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发挥贫困村农副产品、贫困户传统工艺等优势,打造一批购物旅游示范村,促进农民增收。2017—2018年,继续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扶贫,重点规划建设以鲁山为中心的辐射博山池上镇、源泉镇、博山镇,淄川太河镇、西河镇,沂源南鲁山镇等为中心的区域旅游扶贫片区。到2020年,有条件的贫困村全部发展乡村旅游。

0 3

电商扶贫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引导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电商业务。投资300万元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扶贫。支持各类电商企业扶持带动贫困人口增收。2018年年底,实现区县、镇(街道)两级电商服务机构全覆盖,70%以上的贫困村建立服务站点,基本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区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街道)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村能通过电子商务购买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以及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对农村贫困家庭开设网店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网络资费补助和3万元的小额信贷支持。

0 4

光伏扶贫

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镇(街道)、村居开展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以及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投资5500万元在200个村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6兆瓦光伏发电系统,带动1.5万户、3万名贫困人口增收。2017—2018年,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光伏扶贫。

0 5

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落实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设立创业扶贫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经营主体,按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给予较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0 6

住房保障

实施精准改造,淄博市“十三五”期间的存量危房改造计划全部列入2016年实施,2016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488户,其他一般贫困户509户。2017—2018年,根据农村危房的动态特性,结合贫困标准的调整,对全市符合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增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动态跟踪,及时调整改造计划,确保全部完成。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托底补助。

0 7

教育扶贫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323”工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0 8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

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政策,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救治。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助,从2016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较高救助限额。

推行“先治疗、后结算”,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的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到2020年,95%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做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

0 9

生态扶贫

进一步加大贫困山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力度,加强贫困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不断加大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力度,积极增加生态公益岗位。到2018年年底,全市通过生态补偿实现4000人脱贫。

0 1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利用中央车购税、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县、客运场站专项及市精准扶贫等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2千万元,统筹用于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道路改造,2018年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村庄主要街道与临近公路实现顺利连接通达,重点解决村级断头路问题,每个行政村建设1—2条主要街道,努力实现村内户户通。

加快扶贫电网改造升级,2017年年底实现全市动力电“村村通”,贫困户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达到100%。创造条件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点在南部山区和北部黄河滩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带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达3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9%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

加快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包括224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在内的农村“五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户户通”“街街亮”“村村净”。在此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每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以上,市级示范村50个以上,县级示范村250个以上,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据了解,淄博市将统筹财政政策,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统筹使用力度,确保脱贫攻坚期内每年增幅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以上。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期内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外,其他涉农资金20%以上用于扶贫脱贫。加大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来源:淄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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