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减少!事关淄博张店老城区火车站北片区用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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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修改范围
火车站北片区位于张店老城区东南部,修改范围西至柳泉路,东至淄东铁路,南至胶济铁路,北至洪沟路和规划和平路(金晶大道两侧地块北至新村路),用地面积298.38公顷。修改范围涉及ZD12-08、ZD12-09、ZD12-10、ZD12-11、ZD12-12、ZD14-01、ZD14-02、ZD14-06、ZD14-07、ZD14-08、ZD14-09、ZD14-10、ZD14-11、ZD14-12、ZD14-13、ZD14-14、ZD20-06共17个街坊内用地布局、路网、各类设施和指标的修改。
二、规划调整内容
1、规划洪沟路线位和沿线用地修改
(1)修改规划洪沟路线位:由原洪沟路自东二路向西北延伸连接现状和平路,修改为保留现状洪沟路,线位不变,原规划洪沟路(金晶大道至东二路段)自金晶大道向东取直,连接至东二路,路名修改为和平路。
(2)沿线用地:相应修改了沿线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教育用地的布局。
2、站前核心区用地和功能修改
(1)站前核心区用地:商业用地面积由4.46公顷减少至0.91公顷,减少了3.05公顷;绿地面积由1.78公顷增加至4.21公顷,增加了2.43公顷。
(2)增加站前道路:站北街向东连接院前街和北三巷;
(3)公交首末站调整:原站房地块内规划的公交首末站修改为在站前新规划道路沿路设停靠站。
3、现状洪沟五金机电城所在地块修改
(1)现状洪沟五金机电城保留:按现状保留洪沟五金机电城,面积4.62公顷。
(2)现状洪沟廉租房小区:按现状保留为居住用地,面积1.74公顷。
(3)幼儿园和社区服务用地:机电城西南角已拆除用地规划布局一处服务设施用地和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分别为0.89公顷和0.85公顷。
4、新华医疗和淄建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地块修改
(1)用地性质调整:两个项目所在地块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
(2)原规划幼儿园调整至东二路以东,杏园南路以北。
5、张店区人民医院地块和市妇幼保健院用地修改
张店区人民医院用地面积向北增加1.43公顷;市妇幼保健院用地面积向北增加0.4公顷用地。
6、洪沟片区用地修改
(1)服务设施用地和幼儿园调整:原规划设置在居住用地内的5分钟服务设施和幼儿园调整至独立地块内,占地分别为0.62公顷和0.85公顷。
(2)洪沟北街东延:向东延伸连接东四路。
7、淄博五中、东二路规划小学用地修改
结合规划人口相对于原控规减少(减少约4800人)和规划洪沟路线位变化等因素调整教育设施规模和用地。
(1)淄博五中:淄博五中原规划40班初中调整为36班,高中48班保持不变。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用地设置要求在保留洪沟路北侧增加一处教育科研用地,约1.97公顷,洪沟路南侧用地8.18公顷,淄博五中总计用地10.53公顷。比原控规用地(11.23公顷)减少了0.7公顷。
(2)东二路规划小学:东二路规划小学由25班调整至20班,用地由2.63公顷减少至2.18公顷,减少的用地用于在小学北侧增加一条规划支路,便于交通组织。
8、幼儿园用地和布局修改
在东一路以东、规划和平路以南新规划一处15班幼儿园,整个北广场幼儿园8所,共90个班,幼儿园个数不变,比原规划增加3个班。
9、在建五金机电城指标修改
ZD20-06-02-02地块绿地率由12%调整至3%,建筑高度由150米调整至120米。减少的绿地在北广场片区内整体平衡。整个片区修改后绿地率整体增加。
10、铁路还迁安置地块修改
原控规中铁路还迁安置地块:北广场片区原规划占用铁路用地0.88公顷,还迁安置地块位于杏园南路以南东三路以东,规划为铁路用地,面积0.88公顷。
修改后控规中铁路还迁安置地块:由于核心区功能调整,规划占用铁路用地2.69公顷,还迁安置地块调整至杏园南路以南,东二路两侧,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2.69公顷。
11、生活圈划分、公共服务设施修改
15分钟生活圈划分不变,原控规中的3个10分钟生活圈、6个五分钟生活圈调整为2个10分钟生活圈和5个5分钟生活圈。
相应调整了对应生活圈的各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增加了公共厕所、便民市场等;对应调整了各类生活圈公共绿地分类。
12、其他
(1)宗教用地保留:按现状保留天主教堂所在地块,占地面积按权籍面积予以保留,面积由0.22公顷调整至0.49公顷。
(2)西二路沿线用地:受胶济铁路下穿限制,西二路线位细微调整,相应调整两侧居住和公共绿地用地,居住用地减少0.03公顷,公共绿地减少0.02公顷。
(3)公共绿地:根据站前核心区、铁路还迁安置地块等用地的调整,修改了站前核心区和东二路两侧的公共绿地布局。片区总的公共绿地面积由24.20公顷增加至24.37公顷。
三、主要控制指标对比
1、用地变化
由于老城区城市更新需求,道路网调整等原因,火车站北片区用地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97.35;非建设用地(水域)面积1.03公顷。面积均未变化。
城市建设用地和铁路用地:因洪沟南路线位调整,向南偏移占用部分铁路用地,减少的铁路用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因此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了1.22公顷,修改后为287.31公顷;铁路用地减少了1.22公顷,修改后为10.04公顷。
居住用地:一是因洪沟五金机电城(地块ZD14-13-02-01)和区人民医院南院区(地块ZD14-06-03-02)不再规划为居住用地,分别调整为现状保留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和商业用地;二是因部分原规划居住地块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因此二类居住用地减少了6.38公顷,修改后为118.87公顷;服务设施用地增加了1.13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因区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用地面积增加了3.39公顷,宗教用地增加了0.27公顷和人口减少导致教育科研用地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共增加了2.76公顷,修改后为28.67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因按现状保留洪沟五金机电城、区人民医院南院区和淄建医院所在地块和站前核心区用地性质修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增加了3.15公顷,修改后为43.36公顷。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64.01公顷,增加了1.52公顷。其中,城市道路用地增加了1.21公顷。主要原因是规划洪沟路改线,淄博五中占用的现状洪沟路继续保留;站前核心区增加了站前道路;新增了2条支路;站前核心区的交通枢纽用地随着站前道路的设置,用地相应扩展了0.31公顷的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24.37公顷,比原控规多0.17公顷。主要原因是站前核心区重新规划布局,大幅度减少了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物流仓储用地:用地5.97公顷,未变化。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2.04公顷,未变化。
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变化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建筑面积、容积率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保留用地增加;建筑密度、绿地率均有提升,主要原因是规划公共绿地增加;片区内规划人口减少约0.48万人;主要原因是二类居住用地比修改前减少了6.38公顷。
修改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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