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企稳岗扩就业丨淄博市就业见习补贴服务指南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就业见习补贴
01
政策内容
(1)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照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期限:长期)
(2)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02
见习对象
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03
申领条件
按规定组织见习工作,为参加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04
申报材料
《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提前留用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05
申报流程
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06
经办单位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