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购房补贴!张店六部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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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六部门联合发布
张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
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进一步优化调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张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优化调整的通知》(张财〔2023〕37 号)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张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
由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调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契税缴清时间
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消费券有效期
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提交申请资料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需于2027年3月31日之前通过“爱山东”APP上传相关资料,逾期未上传申请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淄博市张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消费券活动”商家名单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
淄博市张店区商务局
淄博市张店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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