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严抓公积金“失信模块” 打击骗提骗贷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10-3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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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房产搜狐焦点讯】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和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关乎咱们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想让这个惠民政策能健康有效地为咱谋福利,那我们就得合理合法地使用它。可是有的人,就是为了自己的那么点私利,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让大家承受损失。不过,以后谁再干这种事,就会被录入公积金

【淄博房产搜狐焦点讯】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和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关乎咱们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想让这个惠民政策能健康有效地为咱谋福利,那我们就得合理合法地使用它。可是有的人,就是为了自己的那么点私利,骗提骗贷,套取公积金,让大家承受损失。不过,以后谁再干这种事,就会被录入公积金中心的“失信人员模块”中,予以惩罚。

今年7月份,记者在淄博张店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咨询如果想提取公积金是否能帮忙办理,中介人员介绍,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他们也能帮着提出公积金来。当然了,他要收取高达10%的手续费。于是记者问这些中介提供的材料会不会对将来的公积金等方面有影响,中介人员说当你提出来公积金时,材料就是真实的,钱提出来后,他们会帮忙做后续的处理。

不符合提取政策,没有合法的手续,就套取公积金,一旦出了事,受影响的就是职工本人。为了打击这种骗提骗贷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技术手段,在业务信息系统中增加了“失信人员”模块,目前已经顺利上线。

“失信人员”模块主要针对职工提供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和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职工一旦发生失信行为,直接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对其账户进行电子锁定。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利用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欺骗手段骗提骗贷的,5年之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对打击骗提骗贷最直接、最严厉的措施,以保障职工的正常资金需求。

(新闻来源于齐鲁网)

小编后记:淄博市本次严抓公积金的使用,将保障职工的正常资金需求,打击骗提骗贷的行为,建设良好的公积金使用规范,营造良好氛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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